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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信息与控制工程系学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作者:时间:2017-03-01点击数:

为了规范我系学籍管理工作,提高我系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水平,根据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的本实施方案,望各任课教师和辅导员及学籍管理人员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旨在保障学籍管理井然有序,学分评定有理有据,毕业鉴定严肃认真。本方案将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补充。

第一条毕业证书的取得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本专业本届学生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且平台课程没有不及格情况方能取得毕业证书。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打印成绩表,经系主任及教学科审核无误后报学院教务处,教务处核准后颁发毕业证书。

学生在校期间,如果取得学分总数不能满足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或平台课程有不及格情况,将缓发毕业证书,直到满足毕业条件方能申请获得毕业证书。

中途退学或被开除的学生,不能获得毕业证书。

第二条学分的评定

任课老师根据学院下发的学生成绩考核办法对学生进行成绩评定,成绩评定必须做到严肃认真,不得弄虚作假。

1. 期末考核总评成绩认定

期末考试总评成绩由平日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各占总评成绩的50%。

期末考试以卷面考试和能力考试为主,任课老师根据课程特点选择考试方式。考试成绩的认定必须有据可查,考试试卷或者能力考试结果放教学科存档。

平日成绩由任课老师根据学生平日上课表现进行核定,成绩核定必须有理有据。期末各任课老师要将平日成绩记录表上报教学科存档。

平日成绩可以参考以下标准执行:

(1) 学生旷课,每节课扣2分;

(2) 学生无故迟到或者早退,每次扣1分;

(3) 学生请假每节课扣0.5分,病假和公假不扣分。

(4) 不交作业,每缺一次扣1分;

(5) 上课违纪,任课老师根据违纪情况酌情扣1—5分;

(6) 其他情况由任课老师根据上课和实训表现酌情加减分。

以下几种情况,取消学生的期末考试资格,需要重修。

(1) 学生本门课程的旷课和缺课节数累计达到本门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以上,无故迟到或早退二次按旷课一次计;

(2) 学生本门课程的未交作业次数达到本门课程应交作业次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3) 开设实训的课程,没有完成规定实训的。

2. 实训课成绩认定

实训课程包括单项实训、综合实训、职场体验和顶岗实习等,学生必须按照规定完成实训内容方能取得该实训环节的学分。不参加实训的学生不能取得该项学分,不参加实训的学生经学院和系部批准,可以在毕业前通过补训取得学分,否则不予毕业。补训方式由实训指导教师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并报系教学科批准后实施。无故不参加实训的学生除了不能取得学分之外,按每学分16节课计旷课,上报学生科,学生科按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实训过程中,旷课次数达到三分之一以上者不能取得该项实训学分。考勤方法同日常上课。

实训成绩由指导教师或企业实习负责人根据学生实习情况进行评定。

3. 德育成绩的认定

学生德育成绩评定贯穿学生在校的6个学期,成绩评定由辅导员负责。辅导员需要根据学生日常管理情况进行评定,期末按五级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在合格以上的方能获得本学期德育学分。学生累计两个学期德育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毕业。德育评定主要以考勤、晚睡和上课纪律、宿舍内务、班级内务、日常表现等方面为依据,其中考勤考核主要以晚自习、早操、各项活动的考勤为主,上课考勤由任课老师负责,是平日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

德育成绩评定可以参考以下标准进行考核:

(1) 在院、系各类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按实际检查情况记入德育考评成绩;

(2) 晚自习和晚睡违纪的,由检查老师上报到学生科,辅导员根据学生科通报计入学生的德育考评成绩;

(3) 无故旷课不参加晚自习、早操、各类活动等,每次扣2分,迟到2次按旷课1次计。

(4) 有重大违纪现象者,期末德育成绩一票否决。

4. 学生无特殊原因必须参加军训和入学教育,否则本项不能得学分。不能参加军训的学生,必须持相关部门证明,经学生处和系部批准后,可以获得军训学分。

第三条课外学分的取得

1. 代表学院参加国家级各类比赛,一等奖加4学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代表学院参加省级各类比赛,一等奖加3学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代表学院参加市级各类比赛,一等奖加2学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参加竞赛的学生,可以不参加训练期间的职场体验和顶岗实习等活动,实习学分以满分计。

2. 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或义务劳动等各种活动,根据活动效果可以取得0.5~2学分。

3. 因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行为,收到校内外有关单位表彰者,可记1~2个学分。义务献血每次记1学分。

4. 获国家级、省级、市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者,可分别获得4、3、2学分。

5. 其他活动由学院和系部酌情记分。

本实施方案自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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