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控制工程系实训室耗材管理规定

作者:时间:2017-02-20点击数:

为了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我系的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的管理及合理使用,保证教学、防止浪费,结合我系实际,特制订实训室耗材管理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实验室耗材的供应管理,应实行统一管理、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根据物品的使用特点进行分类管理。

第二条 物品管理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对物品的计划、购置、使用和回收都要有人负责,做到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帐卡记录健全,定期核对检查。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系实训室机房,多媒体教室计算机、课桌、凳等正常损耗、老化,实训现场日常教学中所需要的耗材。不包括对外培训、技能鉴定等有收益的教学活动所需的耗材。

一、实验实训教学耗材分类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耗材是指实训室日常使用的易耗物品,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及物资。

第五条 根据其使用特点的差异,分为低值易耗品和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重复使用的(也称一次性耗材)物品和物资;低值耐用品是指可以周转使用或重复使用的物品和物资。

二、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的计划管理

第六条 每学期开始,途中或结束时,实训室管理员根据仪器设备损耗情况制定出所需要使用的耗材用量计划,统一汇总并上报分管主任审核。

第七条 材料预算计划和经费预算计划经实训室分管主任审核批准后,方可作为正式的实施计划。

三、实训室耗材的采购

第八条 实训室分管主任根据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并统一进行采购。

第九条 耗材的采购可以一次性购买,或“一次审批,分批购买”。也可“逐次审批,逐次购买”。具体实施由实训室分管主任与采购人员商定。

第十条 采购耗材要保证质量,不得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出现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材料保管员有权拒收,一切后果由采购人员自负。

四、耗材的验收与入库

第十一条 耗材必须由材料保管员按规定组织验收,方能入库。

第十二条 材料保管员负责验收工作。验收时要按照采购清单逐项核对,当面点清,双方签字。

第十三条 材料保管员要把验收合格的耗材及时入库,登记入账(数量质量必须与验收单一致)。

五、耗材的保管

第十四条 库存材料必须实行专人保管、做到帐目清楚,帐材相符。

第十五条 各种耗材要按照类别和各自存放要求妥善保管。尤其对有毒有害物品要严格按照危险品要求单独存放和保管。

第十六条 耗材存放要注意防水、防火、防盗。

第十七条 如因管理不到位发生财物丢失,必须追究材料保管员的责任,根据核查结果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六、耗材使用情况与登记管理

第十八条 实训教学耗材的领用必须根据实训教学任务进行领用申请。

第十九条 领用易耗品(一次性耗材)必须先填写耗材申请表,实训中心负责人审批后领用,学生领用须经实训教师审核,实训结束后,剩余耗材要及时归还。

第二十条 材料保管员凭审批后的领料申请单如数发放实训材料,并建立材料领取账目。

第二十一条 实训耗材在实验实训期间发生非正常损耗应书面说明,否则追究实训管理人员和实训指导教师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如发现耗材发生无谓丢失,应追查实验实训或技能大赛指导老师的责任,并处于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二十三条 实训老师要按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对学生进行实训操作指导;每次实训教学结束后,实训教师要组织学生保养设备、清点工具、清洁工作场所、完成交接手续,并填写《实训设备使用记录》;每次实训教学在《实训设备使用记录》上记录并做好实训教学耗材记录。并于每学期末将记录表交实训室管理员备查。

第二十四条 对残次、废旧耗材和包装材料,应安排有关人员妥善保管,并按具体情况组织回收,尽量整修使用、变价出售和调剂处理等。

第二十五条 实训管理人员对本实训室的耗材进行管理,在学期末说明本学期耗材的使用情况。

第二十六条 材料保管员每学期末递交本学期低值易耗品和低值耐用品领用情况清单。

第二十七条 各实训室为外单位来料加工、试验或修理的耗材,不纳入保管室管理范围。

信息与控制工程系

二〇一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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