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控制工程系校内实训基地紧急事故处理预案

作者:时间:2017-10-12点击数:

实训基地是我系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重要仪器、设备及人员相对集中,一旦发生火灾或触电事故,会造成严重后果 。为此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触电处置

1.处置触电事故的责任人:当堂任课教师及实训基地管理员。

2.处置程序:

(1)一旦发生触电事故,责任人应迅速安全切断电源,切忌直接接触触电者。

(2)即刻通知校医务室及相关部门,同时开展现场应急救护。

(3)教师要稳定课堂秩序安抚其他学生的情绪,必要时应及时、有序疏散学生。

二、火灾处置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负责安全的副院长,实训基地负责安全的副主任,系实训基地分管主任,实训室当堂任课老师及实训基地管理员。

2.报警程序:

(1)任课教师及管理员组织学生进行疏散自救,疏散时按照疏散图进行走动。

(2)即刻通知相关部门,根据火情大小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校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各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任课教师及机房管理员一旦发现火情后,应即刻切断电源,迅速组织学生有序疏散同时,按报警程序通知有关部门。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安全消防组织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尤其是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楼内的师生听到报警后,应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从楼的消防通道速脱离火场,不得恋物,当堂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应迅速组织所在班学生有序疏散自救。

(4)迅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展开自救,把人员和重要设备疏散到安全地带,应遵循先人后物的原则。

(5)消防车到来之后,一切听从消防指挥人员的指挥,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6)使用器具:灭火器。

(7)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楼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人员进行灭火。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三、实训室的安全事故

1.处置事件的组织:实训室管理人员,上实训课的教师。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所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向学院领导、学院保卫科汇报。

(3)经院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实训室室属于学生进行实习实训活动的重要场所,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的老师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外借实训室及设备必须经过领导的批准,不得擅自外借。

(2)实训室人员要对实训室的设备设施按照规定进行严格管理,防止被盗,一旦发生被盗现象,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和学院保卫科,情况严重的要报告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3)实训室管理人员要对实训室的使用进行监督,凡有实训项目进行的必须有实训室管理人员在现场,及时处理一些可能发生的意外危险情况。

(4)学生在进入实训室发生挤撞、踩踏等安全事故时,实训室管理人员要协助任课教师及时组织疏导,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5)一旦因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等情况,实训室管理人员要马上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同时组织护送受伤人员到学院医务室或拨打120急救电话,组织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处理。

(6)在学生进行实训之前,实训室管理人员有责任向学生讲解关于实训安全的问题,引起学生的高度重视。

(7)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在场的实验室人员和教师要注意按照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图示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学生。

(8)在进行实训期间,一旦发生学生因操作不当引起身体伤害事故发生,要根据抢救常识进行及时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将在实训室实习的学生合理疏散,将受伤学生送往学院医务室或最近地点的医院进行救护。

四、地震及其他安全事故。

依据事故性质和本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实行有效自救,正确、科学引导疏散,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注意事项:

第一、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学校要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实训基地管理员和实训任课教师坚持每次实训时把门窗打开,保持室内空气流畅。

第二、火灾一发生,上实训课的教师、管理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

第三、实训基地管理员要加强日常监控,及时处理、消除及上报安全隐患。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第四、系实训基地分管主任、任课教师和实训基地管理员要加强对实训学生的安全教育,第一次实训时,任课教师必须组织学生学习本预案。

第五、任课教师下课后应通知管理员按操作程序安全关闭所有设备后切断总电源并关好门窗。

第六、安全紧急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的信息,采取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领导汇报,事态严重的,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七、向外发布事件情况,需经学校领导同意,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任何人不得虚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突发事件,或擅自接受报刊、电台等媒体的采访。

第八、事态应急期间,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教职工必须保证通信畅通。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体教职员工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统一调度,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切实把安全事故的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执行。

信息与控制工程系

二〇一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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