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强化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养,确保我院2017年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根据民政部等12部门《关于深入贯彻<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7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鲁办发电[2017]44号)要求,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退役士兵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二)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三)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四)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7年退役士兵单独招生计划100名,专业详见下表。
2017年退役士兵单独招生专业计划表
专业名称 |
所属院系 |
招生计划 |
备注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汽车制造工程系 |
20 |
文理兼收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车辆运用工程系 |
20 |
文理兼收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机电工程系 |
20 |
文理兼收 |
汽车电子技术 |
电子工程系 |
20 |
文理兼收 |
汽车智能技术 |
信息与控制工程系 |
20 |
文理兼收 |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报名资格,且2011年(含)以后入伍并自主就业的山东户籍退役士兵。
2.已参加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报名的退役士兵,也可以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允许考生参加多次考试、参与多次录取,自主择优入学。
(二)报名程序
1.退役士兵参加单独招生报名,首先考生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核资格,开具退役士兵资格审核登记表。
2.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资格审核登记表,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报名和确认。现场报名及确认时间为5月31日到6月2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8:00)。
四、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6日,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进入退役士兵单独招生信息平台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可以填报1个院校志愿、3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五、考试及录取
(一)考试
1.考试时间:6月10日上午9:00-12:00
2.考试科目:面试
主要考查考生特长、爱好、职业认知度、职业适应性等,时间每人15分钟,分值260分。
3.考试地点:考生登录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或通过电话0535-6339002、6339003查询具体考试地点。查询时间6月8日、9日。
(二)录取
1.学院根据考生成绩、报考专业和学校培养能力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13日-18日,公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户籍地(县)、退役士兵证书编号等。届时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公示信息。
2.6月19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和数据库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批准正式录取后,通过邮政EMS邮寄录取通知书。
六、命题、面试与评分
(一)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命题、面试和评分。
(二)面试:学院成立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评分:学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分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七、 录取原则及相关事宜
(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三)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
(四)公示拟录取名单: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报考专业和学校培养能力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于省考试院规定时间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上报并办理录取手续。
(五)我院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适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新生报到和审查
(一)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高考的考生统一时间入学,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院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九、学生待遇
退役士兵就读我院实行免费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每年补助10个月,寒暑假除外),补助期限为3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和学生数核定下达我院。已经享受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规定的学费资助政策的就读高职院校退役士兵,由省财政补齐不足10000元标准的部分。
通过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大专毕业证书。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烟台市福山区聚贤路1号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535-6339002 6339003
邮政编码:265500
招生就业处
201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