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附件1)要求,并参照《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附件2)进行申报。
申报国家青年课题和教育部青年课题的负责人的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9日之后出生),对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不作限制。不需要正高级专家的书面推荐。
本年度已经申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无论是否立项,都不能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除国家重大招标之外的所有课题。
二、本次组织申报不限制数量,我院申报课题统一报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省级评审,按照申报限额报全国教育科学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我院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1.2021年3月9日10:00前,各系部、处室将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附件3)、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附件4)和匿名活页(附件5)、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附件6、7)、课题申报形式审查表(附件8)电子版发送至科研科内网(邮件主题:二级院部或职能部门名称+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每个课题的申报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课题类别+主持人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2.2021年3月9日-18日,教务处请专家对项目进行指导,提出修改意见。课题主持人参照修改意见完善申请评审书内容。
3.2021年3月19日10:00前,各系部、处室统一把最终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和匿名活页各一式3份;汇总表一式1份报科研科
,相应电子版发至科研科内网。
请各系部、处室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条件进行形式审查,课题负责人、系部科研负责人签字后,将课题申报形式审查表1份与课题申报材料一起报科研科备案。
四、省级评审
1.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我省的申报名额进行省级评审。相关评审结果,请申报人及时查看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官网。
2.为提升我省课题申报质量,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为推荐至国家的申报书给予网络或者现场指导,时间为3月27-28日。
3.考虑疫情,将根据省级评审结果及时通知各单位联系人或课题主持人,请课题主持人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联系方式填写手机号码并准确填写电子邮箱。
五、上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1.4月6日10:00前,省级评审通过的申报人根据《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要求把所有相关申报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科研科,科研科统一报山东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山东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时间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