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控制工程系实训室使用班级和学生须知

作者:时间:2017-02-22点击数:

1.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实训中心的安排在指定的实训室进行实训。

2.进入中心前应在教室换好规定的工作服装,提前10分钟到达实训中心门口,排队、集合、查清人数,对没来的学生说明事由一同报给实训教师,由实训教师带队方可进入实训中心,禁止个人私自进入实训中心,禁止迟到、早退、无故旷课。

3.上岗要求:必须穿规定的工作服,佩带学生证;不准穿裙子、短裤、背心、拖鞋、高跟鞋等上岗;禁止大声喧哗;禁止携带食品、饮料进入实训室;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吃口香糖及随地吐痰;禁止在教学仪器设备、墙壁及桌面上乱写乱画,否则不允许进入中心实训,由所在系带回,教育合格后经过中心批准方可进入中心。

4.进入实训室应听从任课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安排,对号入座,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争先恐后,不得擅自调换位置,否则后果自负。非实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

5.实习前,严禁未经指导教师及实训室管理人员允许,随意开启电源、教学仪器设备及空调开关,严禁在实训室内私自使用电源。

6.实训学生必须在指定设备上进行实训,非上课时间或未经指导教师批准不得开启设备,未经允许不得动用他人设备,更不得任意调整、开启实训室其他机器设备。若发生问题,必须保持现场,并立即请示报告,否则后果自负。学生不按规程操作,而将设备、工具损坏,必须进行相应的赔偿。

7.严禁拔换实训室机器配件。若擅自拆御设备或将实训用品带出实训室,则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以偷窃论处。

8.实训期间,要严格听从实训指导教师指挥,不许做与实习内容无关的任何事情(如看小说、打电话、吃东西、打瞌睡、打闹等),一旦出现问题,后果自负。对不听从指挥的学生进行严格处理。严重者停止实习,由学生所在班级带回,并由所在班级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教育合格后经过实训主管领导批准方可继续实训。

9.实习过程中必须思想集中,严格遵守实训中心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如违反上述规定,出现任何问题或事故,后果自负。

10.要爱护国家财产,保管好实训工具,维护保养好机器设备,保证实训质量,并注意节约。损坏丢失工具、器具要按价赔偿。将他人工具据为己有者,加2—3倍罚款,并给予纪律处分。人为破坏设施设备,一经发现,除经济处罚外,还要给予纪律处分,严重者停止实训,由学生所在班级带回,教育合格后经过实行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入实训室。

11.下课前应按正确操作程序,清理好桌面物品,保证实训室的整洁,将桌椅板凳摆放整齐。负责卫生值日的同学要将白板擦干净,卫生打扫干净、关窗、断电,经实训室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12.每天最后使用实训室的班级,下课后必须由指定的值日生负责扫地和拖地;每周五最后使用实训室的班级,其指定的值日生除完成正常的扫地和拖地外,还要完成以下卫生清洁工作:

(1)对卫生死角的清洁;

(2)用抹布擦净桌面上的灰尘;

(3)检查实训室地面是否出现新的污染,如果有,应及时清除。

上述各项任务完成,经实训室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13.每次使用实训室,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填写《实训设备使用记录》并及时交给实训室管理人员,并接受实训室管理人员核查。如因未及时上交导致实训室设备的损坏无法查明原因和责任人,由该班级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本班级的本次实训室卫生值日工作视同未做,检查不合格。如果一个班级累计有三次卫生值日检查不合格,则对该班级予以通报批评。

14.实训结束后,也必须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带离实训中心,禁止个人私自离开。

信息与控制工程系

二〇一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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