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控制工程系实训课任课教师须知

作者:时间:2017-02-22点击数:

1.为保证实习过程中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学生进入实训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及文明生产教育,并签订《安全实习保证书》。

2.实训课任课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达实训中心门口,集合本班学生,查清人数,待本班学生到齐后由实训教师带队方可进入实训中心。

3、任课老师到实训办公室领取需用实训室的钥匙,在“实训室钥匙使用登记表”上签字,上课结束后及时交回钥匙并签字。

4、上课时,任课老师提醒学生清点各自实验台的工具、数据线,实训物资有问题及时报告任课老师,任课老师在设备使用记录上详细记录情况,并及时报告给实训室管理人员,以便迅速解决问题。

如果上课期间需要耗材,任课老师须向实训室管理人员领取,并签字。

5.指定学生在固定的实训设备或工位上进行实训。在实训过程中,任课老师一定时刻注意学生的实训操作,做到安全操作、规范操作。

6.教育学生遵守实训室各项管理制度。

7.指导学生围绕课堂教学内容进行学习,负责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认真巡视督查,及时制止学生在课堂上打游戏、聊天或进行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操作,并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

8.填写设备使用记录,实训结束后负责安排学生做好卫生清洁工作,监督学生关闭窗户、断电后方能锁门离开。。

9.实训结束后,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带离实训中心,禁止个人私自离开到处乱窜。

信息与控制工程系

二〇一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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